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496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株百栗雨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鑫泰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米粉,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Q/HXTM 0001S-202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米粉》要求。
(二)桃源县老祖岩山泉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桃源县老祖岩山泉水厂生产的老祖岩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隆回县向丁商店销售的,标称隆回县锋成泉水厂生产的锋成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嘉禾县力源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力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张家界市永定区彭汉元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喻家溪山泉水厂生产的宝峰湖天然饮用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双峰县洪山殿镇天鸿商行销售的,标称涟源市白龙潭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湘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湘西弘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凌峰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岳阳金波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永州市冷水滩区吕敬坤桶装水经营店销售的,标称东安县新圩江镇龙井山泉水厂生产的龙井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茶陵县二明云阳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云阳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张家界市永定区忆源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吃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葛粉(淀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天元区上橙小院餐厅使用的复用大饭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溆浦荆氏海鲜店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桃江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虹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生源超市分公司销售的羊肉,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株洲、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 .pdf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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